1、第一不敬皇帝罪,皇帝、国君的权力和人身均不容侵犯,违者给予重罚。
2、第二危害国家政权罪,其中反叛罪这是秦代最严重的犯罪。据《秦律杂抄》记载,上造以上的官员要处以“鬼薪”的处罚,公士以下者要处以“城旦”的处罚。降敌罪,该罪也是秦代重罪。降敌者要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即“诛其身,没其家”。誉敌罪,即宣扬敌人的势力,动摇军心的危害国家政权犯罪行为,据《法律答问》记载要处以死刑。
3、第三诽谤与妖言罪,秦朝法律禁止人们诽谤皇帝,甚至禁止群众私下议论。妖言,即利用迷信传播谣言以蛊惑民众、制造混乱破坏统治秩序。
4、第四以古非今罪,是利用过去的事情,指责现时的政策和制度的犯罪行为。构成“以古非今”罪,处以族刑。
5、第五妄言罪和非所宜言罪,妄言罪,即发布反对或推翻秦朝统治的言论的犯罪行为。非所宜言罪,即说了不该说的话的犯罪行为。
1、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它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战国时期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
2、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对现代法制的影响深远。
1、思想文化上的措施:
2、秦朝巩固统一的措施:
3、一、政治上: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最高统治者称皇帝,皇帝至高无上,总揽全国一切军政大权;中央政府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分别管理行政、军政和监察;地方上推行郡县制。
4、二、经济上:统一货币:统一使用圆形方孔钱;统一度量衡。
5、三、思想文化上:统一文字;实行“焚书坑儒”。
6、四、军事上:北击匈奴,修筑长城;统一东南、岭南地区,兴修灵渠。
秦朝灭亡的原因归结为两个字:暴政。具体原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秦朝法律严苛,小错都可能招致重罚,致使天下百姓特别是原山东六国百姓苦不堪言。
2、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先后开展了修长城、北驱匈奴、南征百越、修皇陵、修骊山宫等众多事宜,耗费巨大,人民负担沉重,百姓生活窘迫,民不聊生。
3、秦朝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排斥其他诸派学说,极大禁锢人们思想,实行焚书坑儒,招致了当时贵族阶层、知识阶层等的极大反感。
4、当时,秦朝统一天下不久,六国遗族蠢蠢欲动,秦朝统治基础尚未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