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过程中,应该是房东需要提供产权证,此外,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形式审查,所以需要租客提供身份证。首先备份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是必须的,此外,还要对租客租房的目的进行询问。出租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可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
房屋出租之后可以卖。但出卖时要优先询问承租人是否购买房产,因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购买卖给其他人的,租赁合同就行有效。房屋出售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房屋出租广告,也就是上文我们提到的房屋出租告示,一点都不难写,告示中只要写清楚出租的房屋的具体位置、楼层、面积、几室几厅、单间还是阁楼、有无物业,家具、装修、新就程度、有线电视等情况就可以了。
2、如果有特殊要求的话,比如说要求租房人是夫妻还是单身,其他无所谓的都可以不写。只要写清楚前面交代的那些就可以了,毕竟告示还是以简练为主,一些杂七杂八的要求可以面议或者在电话中和感兴趣的人商洽。
3、之后还要写个房屋出租凭证,写清楚水电煤气当时数量,写清家具设备有什么以及家具的新旧程度,房屋租金多少等。如果对租金把握得不好,高了怕没人租,低了日后怕改不了的话,那就价钱面议就好了,到时候看承租人的态度规定租金就好了。
房屋出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应准备相关证据和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