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孩子出生之后,父母不仅要给予他们很好的照顾,还需要在出生一个月之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派出所办理入户。那么,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还有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需要携带孩子母亲所在镇或是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孩子父母的家庭户口本,如果是跨年度出生没有落常住户口的,要携带以上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2、非婚生子女需要由孩子父母其中一方,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父母的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理出生登记。
3、如果出生证明丢失,则需要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复印的时候只需要告诉医院是要给孩子上户口的,对方就会明白要给你复印哪些材料了。复印之后拿着所有的证明,到派出所落户即可。如果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需要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所在村的公章。
4、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根据出生证明,或是生育服务证原件,给孩子办理落户登记,孩子落户可随父随母。只要是没有出生证明,或是生育服务证的人,一律不允许办理落户手续。
编辑总结:关于上户口需要什么资料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想要了解上户口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
1、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2、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5、其他相关材料。
6、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7、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新生小孩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部门办理,所需的资料一般如下,
一、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于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本或家庭户口本。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属跨年度出生没有落常住户口的,还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并报市局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需要的资料有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结婚证明,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