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有余额,在借贷方都有可能。一般来说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应交税费为负债类科目,期末余额的正常方向应该为贷方,即应交,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则是本期发生额的借方发生额大于了贷方发生额,就是多交了税款。
所得税应交税费在借方,一般是多缴了税款,有可能是税务局进行了退税处理或是预缴了税款形成的。
所得税费用借方表示增加。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区别:
应交所得税是二级科目,一级科目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缴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计算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