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并其本人所有,那立下的《遗嘱》会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1、关于自书遗嘱的份数,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一份就可以了,当然根据需要多写几份也可以。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3、(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4、(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5、(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6、因此,自书遗嘱份数并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7、【法律依据】
8、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1、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