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需要买房和卖房,但是在买卖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情况,那么房产交易公证需要提供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讲讲房产交易公证需要提供什么。
首先什么是房产过户公证?
房产过户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买房或卖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经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的公证审核,买房人和卖房人在房产办理上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而且在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房产公证大致可以分为继承房产公证(也称为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和赠与房产公证。如果存在有关房产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也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房产公证办理手续
申请办理公证的买卖方,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买卖方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买卖方的身份证明、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案内容是不是完整,含义是不是清晰,签名、印鉴是不是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不是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不是真实、合法。
经过公证处的审核,确定了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从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卖方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1、房产交易能进行公证的情形是:
2、首先,继承房产,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
3、再次,房屋赠与需要进行公证。
4、最后,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房产交易。
5、【法律依据】
6、《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房产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
可以不公证,国家对房产交易没有强制要求公证,只要交易双方完成了过户就没有太多的问题。但做公证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如果不是因为什么特殊原因的话,公证尽量不要跳过。
避税是利用税务筹划合法的减少交税,偷税则是非法的,应受惩罚。房产交易中避税与偷税的区别如下:
1、房产交易中延期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满一定年限后可减或免营业税,房产交易中延期过户行为法律并无明文规定禁止,应属合理避税范畴;
2、假赠与真买卖。这属于违法行为,并且会留下隐患。根据《合同法》第191条的规定,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3、做两份阴阳合同少交税,属非法行为,一旦发现应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