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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树珂

在一些比较正规的小区,基本上都会有业主委员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能够代表业主发声。如果遇到了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不作为的情况,可以通过业主委员罢免物业公司,从而能够维护好业主的权利。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如下: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为什么要成立欧盟

成立欧盟是因为在冷战存续期间,西欧国家在美国的援助下走出战争创伤,但已经无法恢复到战前的国际地位。西欧国家为了自强,开始走向一体化的道路。欧盟是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一个经济集团,它不但是经济实体,也是政治实体,是一个具有经济和政治双重性质的组织,合作内容囊括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方面。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

1、当事人口头协议的,自一方收到另一方承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等电子传输形式订立合同的,自一方系统收到另一方承诺的数据电文时,合同成立。

4、虽然没有口头或书面等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合同依然成立。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