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药师考试工作地点在外省的就能在外省考,不在的就不可以。主管药师考试采用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主管药师考试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主管药师考试考生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不通过的,不得参考。
主管药师报名确认资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各市县区的考生报名表上,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要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栏内加盖公章);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和博士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初级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根据目前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有了执业药师,还需要参加主管药师考试才能获得中级职称,当然将来要晋升副高的话,也必须先有主管药师的资格。
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4月1日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人发【1999】34号发布)第七章附则有写:第三十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考试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考点,准考证上将会显示或有专门通知。
其他相关介绍:
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份,具体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时间:执业药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名报方法: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