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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创立的新制度有哪些(秦朝灭亡的原因有哪些)

时间:2024-04-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格格氏

1、秦朝创立的新制度有皇帝制,郡县制,三公九卿制。

2、秦朝一方面创设了皇帝制度,在中央设立三公九卿制,在地方推广郡县制;另一方面,又采取了一系列巩固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统一文字、度量衡及货币,销毁兵器,决通川防,广修驰道以及“焚书坑儒”等等。随着进一步北征匈奴、南服百越等措施的实行,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独裁国家形成。另一方面,秦朝的统治极其残暴,无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罚,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特别是到秦二世当政时期,其统治更加黑暗。于是,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终于将秦朝推向灭亡之路。

秦朝创立的新制度有哪些?

秦朝灭亡的原因有哪些

秦朝灭亡的原因归结为两个字:暴政。具体原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秦朝法律严苛,小错都可能招致重罚,致使天下百姓特别是原山东六国百姓苦不堪言。

2、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先后开展了修长城、北驱匈奴、南征百越、修皇陵、修骊山宫等众多事宜,耗费巨大,人民负担沉重,百姓生活窘迫,民不聊生。

3、秦朝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排斥其他诸派学说,极大禁锢人们思想,实行焚书坑儒,招致了当时贵族阶层、知识阶层等的极大反感。

4、当时,秦朝统一天下不久,六国遗族蠢蠢欲动,秦朝统治基础尚未稳固。

秦朝跟清朝有哪些区别

1、秦:

2、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制国家,从公元前230年到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先后灭掉了齐、楚、赵等六国,完成了国家统一。

3、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以及郡县制,彻底打破了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4、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有说法“百代犹得秦政法”,但秦朝的暴政也引起了阶级矛盾与社会的动荡不安,导致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5、前206年,秦王子婴向刘邦投降。仅15年,秦朝便走向了灭亡。

6、清:

7、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8、1616年,建州女真部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1644年入关,逐步统一全国。

9、清朝前期,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基本上奠定了我国版图,同时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

10、1840年鸦片战争后进入近代,多遭列强入侵,主权严重丧失;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统治瓦解,从此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帝制;1912年2月12日,清帝被迫退位。

11、清朝从后金建立开始算起,共有十二帝,自此之后,中国进入了民主时期。

秦朝思想言论犯罪有哪些

1、第一不敬皇帝罪,皇帝、国君的权力和人身均不容侵犯,违者给予重罚。

2、第二危害国家政权罪,其中反叛罪这是秦代最严重的犯罪。据《秦律杂抄》记载,上造以上的官员要处以“鬼薪”的处罚,公士以下者要处以“城旦”的处罚。降敌罪,该罪也是秦代重罪。降敌者要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即“诛其身,没其家”。誉敌罪,即宣扬敌人的势力,动摇军心的危害国家政权犯罪行为,据《法律答问》记载要处以死刑。

3、第三诽谤与妖言罪,秦朝法律禁止人们诽谤皇帝,甚至禁止群众私下议论。妖言,即利用迷信传播谣言以蛊惑民众、制造混乱破坏统治秩序。

4、第四以古非今罪,是利用过去的事情,指责现时的政策和制度的犯罪行为。构成“以古非今”罪,处以族刑。

5、第五妄言罪和非所宜言罪,妄言罪,即发布反对或推翻秦朝统治的言论的犯罪行为。非所宜言罪,即说了不该说的话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