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债务的关系不明确的,是不可以转让债权债务的,主体关系不明确的,签订的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1、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销售收入无关。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4、(一)销售货物收入;
5、(二)提供劳务收入;
6、(三)转让财产收入;
7、(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8、(五)利息收入;
9、(六)租金收入;
10、(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1、(八)接受捐赠收入;
12、(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