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买房时看到满的房屋,都会交付一些订金提前预定,但有时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不想买了,此时房子订金交了还能退么?怎么才能把我们的交的订金退回来。
订金的性质
首先明确自己交的是“订金”不是“定金”,订金是对看中的房屋意向款,如果此时我们不想要这房屋时,开发商是需要把我们交的订金全额退还的;订金是表明已经确定了购买选定房屋,如果此时我们不想要了,开发商是可以不予退还的。
订金如何退
如果我们缴纳了订金想退,此时可查看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具备,那么此时不管是“订金”不是“定金”,都需无条件的退还;一般销售开发商的销售员为了卖方,很多因素只检好听的说,可抓住未告知房屋的真实原因,据理力争要求退款的。
定金的法律规定
国家相关《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我们在缴纳定金想退时,定金在国家的相关法律中是不能退还,但我们可通过平时和开发商沟通时留下的一些录音、视频等其它手段,如果是开发商的一些原因,可通过司法途径来达成订金退还。
1、如果买方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无论卖方所预售项目有无《预、销售许可证》,买方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在卖方退回买方所交款项后,买方将发票或收据交还卖方,卖方可将所保留的房号售与他人,双方都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如果卖方不同意全额退款,买方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回全部款项。
3、【法律依据】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不想买期房了定金是可以退的。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没有约定的话可以如数退还,因此不想购买期房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回订金。如果缴纳的是定金,则情况完全不同,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定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无法退还,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