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往往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一些纠纷,情况严重的甚至导致一些家庭破碎,所以对于房产继承上很多人会去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在今年又有说法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了
于今年的7月,国家司法部出台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这份通知的出现,意味着房产继承公证已不在成为不要环节了,虽然成为了无需公证,但很多人在一些意外发生前,还是会选择对其进行公证,避免已结不必要的麻烦。
房产继承公证需怎么办理
因房产继承、受遗赠取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如果需要公证需到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有些身份证件复印件;由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代理权资格证明;
2、被继承的不动产权证书;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法定继承人如果死亡还需提交死亡证明及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婚姻、直系亲属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证明。
继承人需提交材料
1、被继承人所立各项公证及相关材料;
2、被继承人遗嘱;
3、如有遗嘱执行人的,需提交执行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公证处对相关材料、证明进行审核,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的,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继承人房产证办理
继承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房管局对继承人信息确认后,还需发布公告对该房产变更进行公示,其它人员有异议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法院提前诉讼。
虽说房产继承可无需公证,但如果对房产和其它有争议纠纷起因的,建议先做公证,可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利于家庭和谐。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可以。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