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很多人在农村有房子的会去县城购买商品房。那么农村有房子再买楼房算不算二套房呢?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有房子再买楼房算不算二套房
农村有房子再买楼房不算二套房,因为农村的房子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产权登记证,所以不能算是二套房。如果购房者的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房子不是本地房产且名下买有贷款的话,再买楼房也不能算是二套房,只能算是首套房。
首套房是怎么认定的
1、 已经贷款买过一套房子,并且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次贷款买房算首套。
2、以前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把房子卖掉了,并且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还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全额付款买过一套房子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4、全额付款买过一套房子,后来把房子卖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套房是怎么认定的
1、 购房者个人名下有两套房子的商业贷款,其中一套的贷款已经还清,另一套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的,再次贷款买房的话算二套房。
2、通过贷款买过一套房子并且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的算首套,如果贷款还没结清的算二套。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通过商业贷款买房,另一方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结婚以后双方用共同的名义贷款买房,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以及偿还能力等灵活调整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如果贷款没还清的话算二套。
4、在上海、北京、深圳等限购城市,不管购房者的贷款是否结清都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农村有房子再买楼房算不算二套房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
农村房子不是只属于户主一人,原因是关系户主的事情,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谁是户主,也就是说当时在配置房基地的时候,填写应该得到宅基地的家庭,是谁的名字无关紧要,当时写谁的名字谁就是户主,只能是一个代名词,户主也可能是父亲、母亲、孩子等,一般的情况下都用家里的父亲名字。集体土地即所谓宅基地房屋的话,因涉及到农村居民的身份问题,如果不是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有可能该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农村自建房不算首套房。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规定:当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时应对缴纳相关税费;农村住房,即使有房产证,但因为土地所有性质不一样:农村住房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商品房土地性质是国有;所以即使农村住房有房产证,也不算首套房;可以放心购买商品房。
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
农村房屋买卖公证包括以下2个方面:
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农村房屋的出让方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房屋合法性的审查,主要是审查宅基地的取得和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审查买方的主体资格:在一般的买卖合同公证中,买方的资格无需过多审查,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