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当消费者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做好预算的规划,因为买房除了需要支付一笔房款之外,还要准备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房屋维修金、装修费用等等。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房屋维修基金如何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房屋维修基金可以不交吗?
不行。根据规定:业主购房的时候维修基金是必须要缴纳的。一般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由物业代收,或者业主们也可以直接交到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手中。此外,维修基金一般使用在这些地方:公共设备、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等等,而具体的维修金额要根据投票权确定好的分摊费用比例来决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如何计算?
1、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是多层的计算方法为:购房人付百分之一点五,出售人付百分之六;高层:购房人付百分之一点五,出售人付百分之十二。
2、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十八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七十一点八八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一百四十三点七六元。
3、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维修基金是由所有的业主一起缴纳的,所以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但一般都是由业委会拥有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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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不可以不交。必须将费用交齐之后才给办证的,否则不予办证。公共维修基金是建设部门规定的,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一般缴纳的比例是总房价的2%-3%,也有很多是房产开发商代收的,但收据必须是房管部门专设账户的银行出具,凭此收据办理房屋产权证
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3、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其次,维修基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再次,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并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
4、最后,专有管理银行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