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必需品,也是非常贵重的一项财产,所以在满足相关的条件之下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么,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房产继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的条件
首先,继承应该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房产也不能例外,而且是首要条件。有些房产权属拥有人为了避免继承人争夺房产,生前就将房产进行了合理的分配,这虽然是合法行为,但不是继承行为,而是生前赠与行为。
其次,房产继承人必须是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没有合法的房产继承人,也可以将房产捐献给国家和其它集体,但这就变成了遗赠行为。
最后,房屋遗产应当是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所有财产。如果是共有房产,其中一方死亡以后,此时的房产还不能成为遗产,还需要将房产进行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才能进行房产继承。
二、房产继承需要准备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归属证明或者是其它凭证;
3、家庭户口本或者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经过公证的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其真实性是没有办法进行确认的,所以相关权威机关将不予以进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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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的要求是:
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1、判决房产的继承,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2、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3、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