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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房产继承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香芹酱

房屋是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必需品,也是非常贵重的一项财产,所以在满足相关的条件之下是可以被继承的。那么,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房产继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的条件

首先,继承应该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能发生,房产也不能例外,而且是首要条件。有些房产权属拥有人为了避免继承人争夺房产,生前就将房产进行了合理的分配,这虽然是合法行为,但不是继承行为,而是生前赠与行为。

其次,房产继承人必须是满足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如果没有合法的房产继承人,也可以将房产捐献给国家和其它集体,但这就变成了遗赠行为。

最后,房屋遗产应当是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所有财产。如果是共有房产,其中一方死亡以后,此时的房产还不能成为遗产,还需要将房产进行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才能进行房产继承。

二、房产继承需要准备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归属证明或者是其它凭证;

3、家庭户口本或者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经过公证的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其真实性是没有办法进行确认的,所以相关权威机关将不予以进行采纳。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解答,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参考帮助。需要了解更多的关于房屋继承方面的资讯内容,请继续关注网的其它相关介绍信息或者找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地了解和咨询。

房产继承条件是什么

房产继承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1.首先要先提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2.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的要求是:

1、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3、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判决房产继承如何继承

1、判决房产的继承,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2、房产遗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3、正常情况下,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总有一些特殊的存在: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继承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