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在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产权人的房产使用权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许多人遇到这一情况时不知道该如何解决,那么房产被法院封了怎么办呢?房子被法院查封还能住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被法院封了怎么办
如果房产已被法院查封了,欠债方只有通过筹款的方法,将银行的贷款与利息等相关费用偿还后,才能向法院申请解封,将房子要回来,只有被法院解封的房子才能上市进行交易,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欠债方无法偿还欠款,银行会对房子进行拍卖,拍卖的款项用于抵消欠款。
二、房子被法院查封还能住吗
1、房子被法院查封的过程中会经历诉讼保全期、诉讼及执行阶段,从立案到强制执行前,欠债方可以继续居住房子,不过一旦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就不能继续居住房子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般是对房子进行拍卖。
2、房产被法院查封时,法院会先向当地的国土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如果被查封的房产已办理了房产证,查封时法院需提交国土局出示的查册表,若被查封的房产属于预售商品房,需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示的房屋交易情况表。
3、但如果被查封的物为土地,需先到当地的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对该土地的权属情况进行查看,并将查册的书面结果上交至相关人员,国土局会按照法院提交的材料,对房产进行查封处理。
总结:房产被法院封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遇到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时,大家应先了解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如果是因贷款未还清,只需将贷款还清即可拿回房子。
1、法院可以异地查封房产,法院执法不分地域性,可以异地查封房产。对于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诉前保全或者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房产。
2、查封房产属于财产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并且是不分地域的。
1、分割时首先要看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是个人所有财产,则还是由个人享有。
2、《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1)一方的婚前财产;
4、(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5、(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6、(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7、(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法院是否受理房产纠纷必须具备受理的条件,具体是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