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不交可以吗
维修基金必须要交,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它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开发商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日起30日内,将房屋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什么
1、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商品房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总房款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的。这个比例的确定是全国通用的,而且从2008年新规定执行方法沿用至今,建议近期考虑购置商品房的朋友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下具体的收费标准以及个人要缴纳的费用等。
2、是否为多层住宅,房屋构造的不同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也有不同。以北京市为例,若是多层住宅建设,按照现在的收费标准来看是每平米一百元,若是高层建筑每平米为二百元,不同的收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不同住宅建筑所花费的成本不同。不同住宅物业收费,为了能够提高公共基础建设的质量,定期做好维护工作,从而能够提高公共建设的质量。
3、但是根据不同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是单栋楼房结构等不同设计,其收费标准也是有所浮动的,建议大家能够结合当地收费标准来决定的具体收费内容。
4、由开放商代为收取,这笔款项由开放商代收收取,主要是用于维修期满后住宅共用设备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用途等。国家规定此类基金使用所有权归户主所有,不能够随意挪作他用。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等都会影响到住宅户主的利益,建议大家都能够提前搞清楚各种细节问题,如此才能够不白白缴费,合理捍卫自己的权益。
维修基金不可以不交。必须将费用交齐之后才给办证的,否则不予办证。公共维修基金是建设部门规定的,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一般缴纳的比例是总房价的2%-3%,也有很多是房产开发商代收的,但收据必须是房管部门专设账户的银行出具,凭此收据办理房屋产权证
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3、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维修基金不过户的后果 :维修基金不办理过户,且在没有维修基金缴存发票的情况下,购房者不能依法获得银行查询卡,所以不能查到专户的缴存和结余情况;2、当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如果维修基金没有办理过户,会因为维修基金的缴存者和产权人不一致,无法及时获得维修款项。维修基金的过户流程:
2、申请手续。先携带可以证明身份及产权归属的证件到总咨询台提出申请,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如果是贷款购房,带他项权证也可以。然后根据窗口行政人员的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在核实没有问题后,需要填写一份排号查询的表格,并领取取件通知单。最后在取得取件通知单后,购房者需要到指定的窗口胶水,并打印完税证明即可。
3、维修基金应缴费用。因为卖方在首次购房时,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所以如果他愿意无偿的赠送给买房,那就只需要办理过户流程即可,但如果卖方不愿意,需要按照房屋使用年限,计算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公式为(房屋的产权年限-原有业主住房的时间)/房屋的产权年限*总的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