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实际履行的买卖合同即“黑合同”,另一份为双方办理网签登记时登记备案的合同即“白合同”。
2、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黑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
3、《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4、(1)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5、(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6、(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7、(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8、(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需要书面合同。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等。
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买卖时,办理过户登记是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售者要帮助购房者办理过户登记。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等。
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为依据。房屋所在地可能是合同履行地,在没有合同约定其他地方管辖的情况下,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