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考试科目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门。初级护师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初级护师考生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过期无效。
参加初级护师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护师四个考试科目的题型如下:
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试题结构是由1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是最佳选择。
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B1型题(标准配伍题):
试题开始是5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一、考试科目:
护师考试共有四个考试科目,分别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二、报考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通过标准:
护师考试成绩各科目均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护师可以异地跨考。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初级护师报名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初级会计证考两门,两门分别是《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报考初级会计考试需要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不需要在岗会计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