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药师考试科目全国统一#,每科题量100题,满分100分。主管药师考试合格标准一般以满分的百分之六十划分,也就说60分即算合格,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的,可获得资格证书。
主管药师考试科目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实施,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法:主管药师考试科目具体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
1、根据目前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有了执业药师,还需要参加主管药师考试才能获得中级职称,当然将来要晋升副高的话,也必须先有主管药师的资格。
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4月1日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人发【1999】34号发布)第七章附则有写:第三十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考试包括四科。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药理学、药物分析两部分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药剂学、药物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包括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两部分内容)、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包括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两部分内容)、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以上科目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的人员可根据专业要求,选择参加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执业药师每科试卷满分为120分。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