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中药师注册须在岗工作,如果暂时不以执业中药师身份进行执业活动的,就可以先不注册。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若要以执业中药师身份进行执业活动的,就必须注册。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原规定的资料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是执业药师注册和保留其资格的必备条件。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要继续教育。除取得执业中药师资格证当年注册证书不用提供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其他任何时候注册执业中药师证书都需要继续教育学分完成证明,如果注册时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需要补足以前的学分,建议每年按时继续教育。
1、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提交材料:
2、(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4、(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5、(4)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