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西药师考试成绩有效期采用四年滚动制,即执业西药师考试成绩4年内有效,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19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第五条指出:
1、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也就是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另外,获得了免试部分科目资格的考生,需要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1、根据目前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有了执业药师,还需要参加主管药师考试才能获得中级职称,当然将来要晋升副高的话,也必须先有主管药师的资格。
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4月1日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人发【1999】34号发布)第七章附则有写:第三十二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从业药师是指经过注册取得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的人员。而执业药师可单纯指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