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报名资格审核:
(一)以下报名人员需要到现场审核:
1、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2、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且首次报名的;
3、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的。
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二)以下报名人员不需现场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2、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一般不需要现场审核,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相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报名的考生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习,需要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报名注册会计师一般来说不需要现场审核,首次进行注会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只有部分考生需要要现场审核,需要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需要现场审核的人员有: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首次报名人员只需要在注册时填写学历信息,然后会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中级会计师现场审核要带的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要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并且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履历表(用A4纸打印,在报考人员签名后和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的时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核工作,考生在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是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