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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停止)

时间:2024-02-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娅静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什么情况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停止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什么情况下死刑应当停止执行

1、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3、(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4、(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5、(三)罪犯正在怀孕。

6、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上海退休工人2019丧葬费是多少,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

上海退休工人的丧葬费具体可参照以下规定:上海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3年4月起,仍按每人每月570元执行;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

4、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