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也就是说并不是优先于所有的无担保债权,对于法律上另有规定的无担保债权,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
仅就债权债务转移本身不会产生税收,这是三方的一种转让行为,与流转环节的收入无关。但是如果债权债务转移时涉及债务重组,会产生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会对企业所得税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其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税收主要用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
根据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