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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增值税吗(土地增值税不得加计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时间:2024-01-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兴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但是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增值税吗?

土地增值税不得加计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通过这个描述可知,可以加计扣除的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都是不能加计扣除的。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怎么算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计算: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扣除项目金额,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