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视同为工伤的情况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而合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那么就是合法的,只要签订了就能生效,所以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3、(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6、(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7、(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8、(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9、(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1、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