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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有哪些(工伤待遇有哪些)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春荷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

1、工伤病情加重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

2、如果医院可以确定病情加重是因工伤引起的,还可以申请因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如果确认成功就可以按工伤对待,如果鉴定部门经鉴定确认做出不属于因工伤直接导致的疾病,那么就不能按工伤对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病情加重后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待遇有哪些

1、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2、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3、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5、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6、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7、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是什么

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用。

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

护理费。

工资福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挂工伤的员工有哪些待遇

挂工伤的员工的待遇有: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岗位,并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