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的人买的房子都是那种期房,所以说买了以后都是要过上一些时间才会交房,在交房时候一定不能马虎,除了要验房以外,还要了解开发商达到交房条件吗。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首先要知道像商品房它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示否合格理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以后,上面也还会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这些情况。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这个它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如果是没有取得这个房屋许可证,是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也是不会给业主们办理入户手续。
3、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同时也是人们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也是要具备以上条件才行,如果是没取得大产证,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购房者是可以应拒绝接受。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一般来说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对你的房子进行验收和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它也是会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果买房者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来办理相关手续的话,那么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要根据合同约定的一标准来对房子质量进行检测,同时还要做好一些记录才行,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不出示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拒绝验收。
总结:关于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开发商在交房时一定要达到这些条件才行,同时还要对房屋进行验收,如果没在达到合同的标准,购房者可以拒绝签字。
1、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项目的位置申请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天内申请竣工验收等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或单位接受。
2、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3、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在交房前开发商要具备以下文件:
1、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2、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3、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5、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7、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8、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1、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应立即发函催告。
2、如果催告无效,可以联合其他业主一起,到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排除楼盘不合法的因素,尽快促成交房。
3、或者委托专门的律师,按照法律规定与开发商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地震为不可抗力,开发商可以以地震为由逾期交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