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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不动产登记)

时间:2022-03-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凌风啸

我国对不动产的管理非常严格,在获得和转移时必须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收到法律保护。那么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呢?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不动产登记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简单来讲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定,由产权人或共有人提出申请,再由国家相关部门将不动产物权和变动事项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以此公示手段来证明该不动产受我国法律保护。

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经适房、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还要出示发改委或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流程:

1、登记申请

房产尚未登记的,申请人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

提出申请后,申请人要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资料。

3、受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申请后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此外还要到现场对房产、土地附着物进行实地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

4、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之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并发放不动产产权证书。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以及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资料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网,后续我们将有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不动产登记

实行不动产登记主要是基于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近来年,房地产市场不断扩大,而在不动产交易中,由于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一房多卖、多处抵押、一地多卖等问题,所以实行不动产登记势在必行。

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