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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土地不确权会怎样)

时间:2022-03-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朋义子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最为关注焦点,经过近几年的土地确权政策基本以及完成,使得大部分农民的土地都有了确权,但也有一些土地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确权,那么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是不是会被收回?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

1.在农村,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能够被确权的,部分不能确权的土地,农民将没有办法拿到土地确权证书,通常导致土地不能确权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处理的方式也不同,例如:这片土地还存在着一些纠纷的,则不能进行确权。

2.比如说某些宅基地,通常一个户主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同样一处宅基地也只能拥有一个户主,如果一个地方的户主是谁还没有明确,那么这处宅基地就不能确权;遇到这种情况必须要等到土地的纠纷解决了之后,明确了使用权后才能进行确权。

3.还有一些农民将户口迁到了城市,并在城市生活的,也就是说明该农民已经主动退出了老家的土地权,如果这个时候说想要返乡回来确权的话,那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当农民的户口迁走的时候,土地的使用权就已经还给了村集体了,因此户口不在本村了,自然也就不能确权土地了。

4.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土地确权,那么该土地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由于有一些农民常年在外打工,较多的时间都不在农村,因此很容易错过土地确权的时间,从而导致自己的土地没有被确权,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土地也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

不确权的土地怎样处理

土地不确权会怎样

农民不对土地进行确权,土地的权益就不会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收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当遇到房屋或者土地征收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什么土地不能确权

不能确权的土地如下:

1、存在纠纷的土地。

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

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果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的承包协议,那么就只能确权到村集体,而不能确权到户。

3、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

对于承包的林地和草地,如果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林权证和草地证,则不纳入此次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权什么意思

1、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就是由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然后向农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为。

3、农村土地所有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目前中央推行的农村土地确权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