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是房产过户当中的一种方式,其实房产赠与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没有条件的赠与另一方,当然对于被赠与的当事人也一定要是愿意接受的行为,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下房产赠与如何办理,以供大家参考!
一、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1、办理房产赠与首先双方要前往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双方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根据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3、需要凭各种证件和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有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一至两天就能领到房产证。
二、房产赠与注意事项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和有偿的买卖行为不一样。
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一样。
3、如果实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通常不可以取消。
4、在实行赠与过户的时候,应当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5年且是住房免征;近亲属和拥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5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
5、因为地区不一样,规定不一样,因此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一样,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个别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实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0.3%—1%之间。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房产赠与如何办理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网,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办理房产赠与公正流程如下: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赠与人的身份证件,通常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需以书面形式订立赠与书(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需凭房屋产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相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双方共同办理公证手续。房屋赠与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即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二、办理公证。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
1、房产还未进行过户的,赠与人可以进行撤销,或者当受赠人存在《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又或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赠与人也可以进行撤销。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4、(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5、(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6、(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