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2、房屋产权到期后,国家会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时政策会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补偿,类似用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因此,即使房屋产权到期,房子依然可以住,所以买房时不用担心产权到期的问题。
房屋70年产权和40年产权的区别
1、年限
房屋70年产权和40年产权主要的区别就是房屋年限,40年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而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有70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是从开发商买下这块土地开始算起,不是交房时间也不是房屋修建时间。
2、土地性质
40年产权的房屋属于商业用地,旅游用地,娱乐用地;而70年产权的房屋属于住宅用地。
3、税费
40年的产权的商业用房统一的契税是3%,70年产权的契税是1%-3%不等,很明显40年产权税费要高于70年产权税费。
4、贷款
40年产权的商业用房贷款大多是首付5成,而且贷款利率上浮较多。而70年产权的住宅基本都是首付3成,贷款利率比40年产权更低。70年产权的房屋要计入家庭房屋套数,二套房贷款首付4-6层,三套房一般银行是拒贷的。
5、落户
40年产权的商业房产不能落户,70年产权房屋符合当地公安局的落户条件就可落户。
6、居住成本
40年产权的房屋只通水电,且是商用水电,基本高于民用价格的1-2倍,物管费也较高。而70年产权都是当地民用价格,居住成本较低,物管费也比商业用房低。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过明确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买主担心买了房子以后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问题。其实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解决方法就是缴纳一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但是具体的缴纳标准和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具体的做法还得看各地的规定而视。
房屋产权到期后可以买卖吗,说明如下:
1、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以后需要续期才能买卖。
2、虽然土地权有期限,但是房屋权,是永久的,只要还没有毁坏,就归产权人。而土地只是使用权,期限到了之后,就必须要续期。
相关说明:
1、全国大范围出让的40年的用地和70年产权的纯住宅用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问题近期不会集中出现。
2、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办理商品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与贷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签订贷款协议。
4、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房屋产权分为两个概念,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我们平时说的七十年产权是指开发商从那地之日起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是房子建在土地上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可能把房子搬走,所以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是就是如何自动续期法律法规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大家也不必太过担心,因为克强总理针对这个问题已经表态既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法律依据: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