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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怎么办(离婚拆迁的房子怎么处理)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伴你久爱

一、离婚房子怎么办

首先,确切产权,不管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或是双方的名字,都视为共同财产。其次,确切产值,就是房屋价值,根据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买房合同金额计算。走后,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若是涉及贷款,先要把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获得房屋的一方付给没有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还清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离婚房子分配要按照出资情况来定,若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且付清所有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若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婚后夫妻一起出资购房,那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

1、如果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一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可以取得房屋产权。

所以,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做出补偿。通常原则为,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下的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拥有人独立还清。

2、根据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平分,谁想拥有房子,就一定要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商议不成的,还能够请求法院分割。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离婚房子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网,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离婚房子怎么办

离婚拆迁的房子怎么处理

一、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二、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房子涨价了离婚怎么分

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贷款的房子离婚要怎么分割

1、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

2、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3、【法律依据】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