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一年比一年高,许多家长都早早为自己孩子以后做准备,毫不犹豫的选择出资为子女购买一套房子。那么,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名字是子女能收回吗?父母给子女买房直接写子女名字有什么好处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名字是子女能收回吗
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但名字写的是子女的,若是事先双方有约定说明好,那么在子女违背双方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房产收回。因为在我国法律上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子女的名字,这是一种赠与的行为,房屋在交付之后,除非子女有违反相关规定,否则父母不能收回房产。
父母给子女买房直接写子女名字的好处
1、节约费用
父母买房给子女直接写子女的名字能节省一大笔费用,若是购房写不是自己子女名字,那么后续如果想要将此房产交由给儿女,就只能通过房产赠送继承或是售卖的形式了,而这两种形式都是需要缴纳各种税费的。
2、能保证子女的权益
很多父母为子女买房都是拿来作为婚房的,为日后结婚做准备。但现在离婚率相对比较高,而离婚就要面对财产分割,若是房子是父母在婚前为其所购买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被分割,保障了子女的权益。
3、避免儿女没有房子居住
父母给子女买房产证直接写子女名字,能避免父母破产后子女没有房子住,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但很对比较富裕的家庭都会提前规避这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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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钱买房的,如果是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在结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赠与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则一方父母可以撤回赠与,要求另一方返还赠与的财产,但只要双方达成了结婚的目的,则该财产就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属于其个人,一方及一方的父母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一般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儿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
(二)若儿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首次购房、房子是否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5、交易费6元/平方,双方缴纳;6、工本费80元,买方缴纳;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五年可减免。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属于赠与。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