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购房出来要准备房款外,还需准备公共维修基金以及物业这两项费用。而很多人对于这两项费用都不是非常清楚,很容易将它们混淆。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什么以及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有什么区别。
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加强住宅共用部位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方面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和使用,按建设部、财政部、市房地局、市房改办以及市财政局的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来制定管理办法。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有什么区别
1、费用的使用所有权不同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在业主正式入住前就需一次性缴纳的,入住以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的话,就不需要再次缴纳了。这笔费用是由业主委员会或是房管局统一保管的,但使用所有权是归业主所有的。
物业费是在业主入住后按每月或每季度的方式来缴纳的,这费用使用所有权是在物业管理公司的,业主是不能以任何借口来无故拖欠物业管理费。
2、费用的使用流程不同
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是业主,因此想要动用这笔资金,就必须先获得业主们的同意。先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使用申请,然后再通知小区全体业主,若是获得了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审核和批准通过后就能使用划拨的资金。
物业费是由社区日常来进行维护及管理的,若是社区的公共部位只是一些小修小补的话,物业公司是可以直接使用这笔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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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户外门厅和楼梯间和走廊通道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中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时候,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会随房屋所有权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的时候缴纳,比例为购房款的百分之二,自2008年2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办法。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以及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的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的共用部位,公共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一般都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可挪作其他用处。
目前公共维修基金指的就是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或共有住房之后,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钱款,通常来讲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购房款的2%到3%单都是以当地的规定为准。维修基金都是楼栋内的所有业主共同筹集的,业主会按照缴纳比例来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也是。全体业主的。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都是由买卖双方协商来决定的,所以包括维修基金的缴纳是由买卖双方自己决定。但需要注意购买没有交过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房屋时,需要到房管部门查询及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需要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者是房屋产权证,如果房屋已经交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是费用不足30%,那么就需要按照现行标准来补交这块费用,之后再进行过户。
1、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2、对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条件限制。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3、维修工程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须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4、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