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母亲不给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仍然不给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2、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如果不履行判决则要强制执行。
3、《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孩儿不一定必须由母亲抚养。如果未成年女孩儿与母亲共同生活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或者若十周岁以上的女孩儿明确表示不愿由母亲抚养的,则应由对方获得女孩儿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