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购房的费用很高,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有了购房的需求,但却承担不起购房的经济压力,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父母出资帮忙购房,据网专家介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赠与,在特定条件下,父母有权利将房屋收回。那么,父母出资购房怎么收回?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父母出资购房怎么收回
当发生以下情况,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子收回:1、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的义务;2、子女未按赠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3、严重侵害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的名字,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
二、房产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
1、据网专家介绍,房产赠与的形式有很多,在规定情况下,双方可不缴交个人所得税。比如产权人死亡,法定继承人依法取得产权,或者产权人无偿将房屋产权赠与配偶等等。
2、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时,双方应向当地的房管局提供相应的材料,其中包括房产证明材料、关系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公证书、无偿登记证明书以及房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3、对于不满足免税条件的受赠人,需要根据交易价格缴税,但如果交易价格远低于市价,就必须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就该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品价格高,然后再根据评估价缴税。
4、房产赠与后,若受赠方需要将房产转让出去,需要支付的所得税计税标准应是,本次交易价格减去购房原价,再减去受赠方在办理赠与手续时缴交的税费,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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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要视情况而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父母出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借则是属于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此规定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