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在的小区,需要动用住房维修基金,那么物业人员肯定需要通知每一位业主去签字,只有在得到大家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使用。至于维修基金签字必须是业主吗,相信有很多朋友都是不太了解的,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维修基金签字必须业主吗
这是必须的,只有本人才有这个权利,如果本人比较忙,根本没有时间去签字,那就可以找人帮忙,但是被委托人需提供有业主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这样才能确保手续可以顺利办理。一般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就可以用这笔钱,不然是不可以的。
二、有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知识点
1、如果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需要进行改造,那就可以动用这笔资金。但是物业人员肯定没有权利私下动用,物业公司要先制定一份改造方案,然后把它粘贴到小区的公告栏上,让每一位业主去了解。接下来要组织业主签字,如果绝大部分人都同意改造,那这个方案就可以顺利实施。物业公司肯定是要先垫钱的,等到施工全部结束以后,这笔钱才会打到它的账户里。
2、只要你购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那你就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同时也需要缴纳这笔费用,不管住不住,都是需要缴纳的。至于这笔费用的金额是多少,那就不固定了,要以工作人员计算出来的金额为准,大可以放心,工作人员绝对不会多收。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维修基金签字必须业主吗的相关内容,想必大家在阅读完全文以后,也已经有所了解了,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请继续关注网。
1、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3、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维修基金不过户的后果 :维修基金不办理过户,且在没有维修基金缴存发票的情况下,购房者不能依法获得银行查询卡,所以不能查到专户的缴存和结余情况;2、当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如果维修基金没有办理过户,会因为维修基金的缴存者和产权人不一致,无法及时获得维修款项。维修基金的过户流程:
2、申请手续。先携带可以证明身份及产权归属的证件到总咨询台提出申请,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如果是贷款购房,带他项权证也可以。然后根据窗口行政人员的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在核实没有问题后,需要填写一份排号查询的表格,并领取取件通知单。最后在取得取件通知单后,购房者需要到指定的窗口胶水,并打印完税证明即可。
3、维修基金应缴费用。因为卖方在首次购房时,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所以如果他愿意无偿的赠送给买房,那就只需要办理过户流程即可,但如果卖方不愿意,需要按照房屋使用年限,计算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公式为(房屋的产权年限-原有业主住房的时间)/房屋的产权年限*总的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