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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离婚怎么解决(什么土地不能确权)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海桃

现在虽然结婚率越来越高了,但是离婚率也越来越高了,一旦出现离婚的情况,那么也是需要对土地进行确权的,而且女性在农村来说属于弱势群体,所以对于土地确权这一块是需要了解清楚的。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土地确权离婚应该如何解决,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

一、土地确权离婚怎么解决

1、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是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的,并且还要根据离婚时候签订的土地分割协议来对土地进行确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但是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就不可以进行确权了。

2、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对土地的分割问题做相应的了解,如果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也需要将争议解决之后,土地才能够进行确权。

3、另外如果争议没有办法解决,也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时候人民法院也会给予公正的判决。而且在进行判决的时候,法院也会按照财产及双方实际情况,照顾到女方的权益,所以说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当中,能够享受到的一些权益都是会予以保护的。

二、土地确权

1、土地确权的意思是很好理解的,其实也就是对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来进行确认,目前农村的每一片土地都是需要通过土地登记申请的,只有经过登记之后,才能够对土地进行确权,从而能够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并且土地在进行确权之后,当地的政府还会给予颁发确权登记证,即使以后出现了离婚纠纷,也可以通过相关的证件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土地确权离婚时应该如何解决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网。

土地确权离婚怎么解决

什么土地不能确权

不能确权的土地如下:

1、存在纠纷的土地。

土地确权就在于摸清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如果某块土地尚处于纠纷状态,一般需要在解决完纠纷问题之后才可确权。

2、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确权到户。

每个村集体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这些土地平常农村自己开垦一般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在此次确权中,如果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的承包协议,那么就只能确权到村集体,而不能确权到户。

3、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耕地,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

对于承包的林地和草地,如果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林权证和草地证,则不纳入此次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权什么意思

1、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就是由登记机构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然后向农民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为。

3、农村土地所有权、农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目前中央推行的农村土地确权的主要内容。

没有确权的土地会怎样

如果是存在以下三类情况,不予确权的土地将会被收回:

1、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

未经许可开荒的而土地,则不予确权,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待农村集体组织有其他规划,则会收回其使用权。

2、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

农民修建房屋,必须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确权此项证书则属于违规违法建房,如果是滥用耕地、基本农田,则不予确权登记,还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3、废弃、闲置宅基地

此类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确定土地所有权及使用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及使用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