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有:
1、全面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推进;
2、严格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将第三方参与医患纠纷化解机制作为创建“平安”及“和谐”的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五落实、六统一”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四条,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医患纠纷发生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于各种服务环节中,而且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公正、公平地引导患者按照正常的途径协商解决。
1、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患者处在被动地位,即所谓的弱势群体,所以我们要多从自身找问题,要有防范意识,把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城区农村一个样,干部群众一个样,一视同人,平等对待。
医患纠纷处理的注意事项有:
1、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2、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
3、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生医患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和解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3、诉讼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