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如果房子选择的是贷款,还没有还清银行的债务,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又该如何分配?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离婚怎么分配
1、因为房子还没有还清,贷款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当中,拿不到房产证,这种情况下在离婚分配的时候,法院判决的时候,因为没有拿到房产证,对于归属不会做任何的判决。
2、只有等到取得了房产证之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的时候,会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或者保护子女女方的权益,对于无过错方,会有一定的照顾。
3、想要进行分配,将房子贷款还清,对于共同还贷的房子,可以将房子转移到一个人的名下,对另外一方可以做出经济的补偿。如果两个人不想要房子,可以将房子卖掉,卖掉的钱再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
1、由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但是需要拿到婚姻破裂的证据,再通过法院判决。
2、关于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一起买的,无论房产证上面也没有写上名字,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能够共同分配这套房子。
3、如果这套房子由一方的父母出钱购买,并且登记在个人的名下,这套房子就属于个人的财产,离婚的时候不参与分配。
4、如果由一方的父母出钱,但是登记在另外一方的名下,离婚的时候也不进行分割,另外一方要返还已支付的房款。
小编总结:现实生活中,离婚的时候遇到房子分配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复杂,具体分配的时候,还要根据每个家庭具体的情况才能够决定,但是相信法律总是公正的。
1、离婚后处理婚前买的房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2、(一)婚前买房是一方个人支付全部房款这种情形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能进行分割,离婚时对该房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产权人的意愿。
3、(二)婚前买房均为二人出资如果买房后结婚再离婚的,或者买房后没有结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资买房,该房产可以认为是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按当时的出资比例。
4、(三)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在法律上有规定,婚前买房友一方支付首付的,该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5、(四)婚前父母买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没有明确的视为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父母出钱买房的,如果是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也就是说,离婚时应当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在结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赠与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则一方父母可以撤回赠与,要求另一方返还赠与的财产,但只要双方达成了结婚的目的,则该财产就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属于其个人,一方及一方的父母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