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必须要投保的。
2、【法律依据】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4、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取得的保险公司发票金额录入:
借:管理费用——车辆保险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du额),
贷:银行存款。
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罚款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的,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非机动车撞机动车的责任的认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