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经验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权限有哪些(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时间:2023-09-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霞赩

《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权限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程序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特点有: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

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

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

二、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3、召开债权人会议;4、确认破产财产;5、确认破产债权;6、拨付破产费用;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8、破产清算的结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国企破产清算的流程有哪些

1、国企破产清算的流程:

2、第一,破产申请与受理:

3、(一)破产申请;

4、(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5、第二,破产宣告:

6、(一)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

7、(二)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的处理;

8、(三)清算组的设立。

9、第三,破产清算:

10、(一)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

11、(二)破产财产的清理;

12、(三)破产债权的审核;

13、(四)破产企业财产变现;

14、(五)破产费用的支付和破产财产的分配。

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