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计税基数是没有含税的。收入是不用计提印花税的。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印花税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以购加销不含税收入60%的万分之三来计算,印花税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以不含税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按照税法的规定,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是含税金额则需要按照含税金额贴花,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则按照不含税金额贴花。实务中很多企业是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情况下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税销售额,如果这个销售额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比如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就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如果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税销售额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比如建筑业的清包工劳务),那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交印花税是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性质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金融票:53年印花税贴印花税是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通。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负税轻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