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退彩礼。当事人请求退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关系的彩礼,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同居保证金”与彩礼不同。从目的上来说,互送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缔结婚约,以结婚为最终目的和美好愿望,而“同居保证金”的目的直指同居生活,或者说是为了维持两性关系而已;从后果上来说,民间传统以及法律规定都认为,彩礼的交付不对双方当事人最终是否缔结婚姻构成约束,假若双方未结婚,彩礼即可返还。
2、【法律依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5、(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6、(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彩礼需要退还:
2、(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4、(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