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个人劳务500元以下可以不用开发票。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实际业务中,如果是个人的,取得的劳务报酬超过500元要开具发票,如果不是个人的,是企业取得的劳务收入,则不管多少金额,都应该开具发票。
由于个人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所以在税收待遇上虽然时按小规模纳税人交税,但只能适用按次的征收管理,无法享受能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收入10万以内免征增值税(按季申报30万以内)。
所以对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按每次收入不超过500元免征,超过500元征收增值税,适用的征收率为3%。
如果个人经常性发生劳务收入,建议办理税务登记,注册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即可享受上述月销售额10万元以内免税的政策。
劳务发票是指服务业统一在开具的发票应税项目一栏写明是“提供劳动”的业务凭证。劳务发票应每月按时到税务局开具,不可几个月一起开,这样可能因适用税率不同会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支付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