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有三个,即独特性标准、普遍性标准、包容性标准。经济性不是确立经济法的宗旨要遵循的标准。
经济法的宗旨在于促进社会效率的同时,又注重实质性的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以实现更高的社会效率来达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社会公平和正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资本扩张和利益的驱使下,人对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过度追求,造成了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明显冲突。
区别:
1、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学是一个法学分支,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是经济法本身;
2、经济法作为法律,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经济法学作为学说,对当事人的行为没有约束力;
3、经济法的发展也会促进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学习经济法也能促进法律素养,促进其他法律的学习。
经济法属于部门法,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1、学习经济法要懂会计。因为经济法里面有会计法规,如果不懂会计,对经济法的理解不是很透彻;
2、学习经济法需要记忆。经济法和会计法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它需要大量的记忆,而且对于这种记忆必须明确,应当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绝对不能死记硬背;
3、对于经济法中的关于税法部分,首先要把税目和税率以及税费的运算掌握好,只有这样,在学习税法的时候才能做到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