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费用化是有其理论依据的。但是增值税的费用化最终还必须落实到会计处理上。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的基本思路是:将进项税纳入存货成本,将销项税纳入产品销售收入,从而使增值税进入损益表。
所谓局部配比,是指进入当期损益表,并作为一个费用项目列示的增值税费用,仅限于主营业务,并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公式是:本期增值税费用=本期销项税-本期销售进项税。由于本期销项税与本期销售进项税均与当期已售产品有关,这样本期增值税费用便与当期产品销售收入实现了配比。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含税销售收入是指包含了增值税销售额税额的收入。
应税销售收入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金额。实现销售的时候,需要做价税分离处理,其中的收入就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账务处理是,
借: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是指没有刨除增值税销项税。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价外税额。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有开具发票的话,发票后面的税金税额就是销项税额。一般实务中我们收取的货款、服务费都是价税合计的,算是含税,但也要注意看合同签订的是含税还是不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