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
(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
(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
(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
(5)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
(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8)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
融资融券准入条件:(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5)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8)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
没有50万是不能开融资融券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除了满足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元(含现金、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外,还要满足:1、在任何一家券商首笔交易满6个月;2、年龄在18-60岁;3、开立实名普通证券交易账户。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融资融券交易即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的行为。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包括:
1、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从事证券交易的个人和机构,个人客户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普通证券账户在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少于6个月,即开户需满6个月;
2、拥有不低于50万的证券类资产是基本门槛,作为验资使用,50万是指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股票市值,证券类资产包含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资产管理计划等;
3、测评时间在2年内,要求客户风险测评问卷为C4、C5,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最低风险承受能力者或C1不允许开通;
4、信誉良好,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5、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
6、符合公司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未有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